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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超84万亿国资将纳入全面监管 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制度步入落地期
来源:国资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30] 浏览次数: 繁体 简体

今年10月我国国有资产“家底”有望首次亮相。近日,记者从多方获悉,目前国有资产调查摸底正在加快进行,国有资产情况报告制度相关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地推进。一个月内,已经有近10个省份进行了相关政策部署,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落地。与此同时,有关部委的“监管网”逐步实现全覆盖,尤其是国企领域的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正在加紧完善。专家表示,超84万亿元国有资产将进入全面监管与透明化运行。

密集调研 抓紧编制国资“大账本”

近日,三亚市大小洞天发展有限公司、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单位迎来了市国有资产调查小组。在密集地走访、调研之后,三亚市率先公布了国有资产账本。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的账本不仅包括了17家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还涵盖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形成了国资“大账本”。

其他省市也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国有资产的摸底调研。

8月23日,广东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业升率队赴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开展调研。吕业升提出,“要周密细致部署,扎实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充分发挥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报告作为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实施后的第一项专项报告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市财政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按照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准确、及时摸清家底,及时详细提供所管理的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这是6月份,上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规土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就摸清资产家底、夯实报告基础等问题进行的部署。

按照中央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改革任务将于今年落地,并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各省(区、市)今年都要建立报告制度,全国地市一级今年也要争取建立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年要实现全国所有县级以上地方全覆盖。

目前已经有北京、上海、吉林、天津、黑龙江、河北、广东、广西、江苏等地出台具体举措,促进国有资产报告制度落地。

近日,河北省首批12家省直部门管理企业完成脱钩移交,涉及省工信厅、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等多部门,移交至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统一实施监管。

“将当前各行政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统一与行政单位脱钩,并将其所属资产统一划归国有资产运营机构,这有助于加快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步伐。”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员、企业研究处处长刘兴国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在统一监管框架下,不仅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而且有助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尽快摸清本级行政机构所属国有资产家底,这显然有利于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理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的关系,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稳步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查漏补缺 编制国资国企“监管网”

在各地“摸家底”,部署国资报告制度落地的同时,有关部委的“监管网”也正在完善,尤其是国企领域的资产监管制度体系正在加紧完善。

今年5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下称36号令),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16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即32号令)共同构成了覆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非上市公司国有产权,较为完整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体系。

“36号令对之前的制度体系进行了整合、查漏补缺,形成了统一的部门规章,提高了制度的权威性、集中性和执行性,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黄亚玲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解释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形成统一制度、统一规则的同时,36号令严格分级监管和合理设置管理权限,将地方国有股东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项下放给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并将企业的内部事项以及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证券等部分事项交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

之后7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从总体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等落实六个方面提出26条意见。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表示,上述意见的发布是做好新时代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顶层设计和总纲,其出台意义重大。虽然近年来我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亟须扎紧国有金融资本的“篱笆”。

国企、央企的监管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企业仍存在着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同时,央企普遍反映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追责难度大,在相关制度建设和实际工作中面临很多问题。

为此,国务院国资委7月30日发布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推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全覆盖,实行重大决策终身问责,明确了11个方面72种责任追究情形。

“家底”亮相 金融国企资产成重点

按照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将在今年10月份进行,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刘兴国表示,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建立,其重点是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全面把握国有资产投资布局情况以及发现国有资产监管与投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国有资产涉及领域广泛,体量巨大,而且形态多样化,要想真正摸查清楚,并对各类资产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已有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底,经济价值可计量国有净资产约84万亿元。其中,国企总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头戏,相对来说账目比较清楚,也是监管的重点领域。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国企资产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28488.2亿元,同比增长9.4%;负债总额1122240.4亿元,同比增长8.8%;所有者权益合计606247.8亿元,同比增长10.5%。

“国有资产体量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因此备受关注。”周丽莎表示,预计本次报告在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等方面都将有所突破。

刘兴国表示,金融国企将会成为本次报告的重点,主要是因为金融本身的重要性。为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对作为金融领域投资关键主体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摸查。

在国有资产全面摸底、报告制度加紧推进的同时,一些部门也在积极部署更为细致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措施。

国资委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便是强化监管责任落实,持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负责人视频会议提出,完善监管体制、提升监管效能是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以管资本为主加快监管职能转变,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文博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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