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总局领导指示精神,现对推进总局机关党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方案。
一、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
2.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有关精神;
3.国资委党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国资委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4.总局党委重要会议或总局主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5.与冶金地质改革发展有关的宏观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内容;
6.总局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部署、重要决策等方面内容;
7.其他需要学习或传达贯彻的精神。
二、学习方式
学习的组织形式有: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机关党员集体学习、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四种;学习方式分学习、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三种。
(一)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
每2个月至少1次,按照总局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的有关规定,以及总局党委中心组2015年度学习计划推进。
(二)机关党员集体学习
每1年举办2次,每半年1次,采取形式有三种:
1.集中收看党和国家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的电视直播;
2.集中观看有关视频资料;
3.邀请专家集体讲授。
2015年计划:
1.集中观看"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视频资料
时间:2015年3月底
地点:总局机关1502会议室
责任部门:总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2.集中观看纪念世界反法西斯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直播
时间:按照国家安排的本活动时间
地点:总局机关1502会议室
责任部门:总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
每月1次,每次半天。由机关党委在每季第一个月的第一周(即4月、7月、10月的第一周)确定本季度内3次学习的内容,由机关党委各支部组织党员按照确定的内容进行集中学习。4月至6月学习内容如下:
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具体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张毅主任等国资委领导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卢进局长、王勇格副书记在总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内容。
5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有关解读。
6月:依法治国、依法治企有关内容。
党支部集体学习由各支部组织,具体时间由支部视本支部人员集中情况而定,但每月必须保证1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机关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学习,确因工作不能参加,要向支部书记履行请假手续。
2.支部要建立签到表等台账,拍摄学习场面的照片,详细记录每1次学习内容、参加人员等情况。
3.支部须提前将学习内容、时间通知各位党员,学习时要组织大家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进行讨论。
(四)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是在各种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实际进行的学习。
1.机关全体党员应制定本人的年度或季度学习计划,并报所在支部。
2.机关全体党员应每年提交至少1份学习体会,体会可以是围绕各种集中学习的内容或自学内容的学习心得,也可以是针对自身岗位对工作的思考。一般篇幅不少于2500字。
3.欢迎机关各位党员通过所在支部对自己认为不错的书籍进行推荐。
三、其他
1.机关党委成立学习领导小组
为确保每次学习的有效开展,在总局机关中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机关党委的学习、宣传工作。
负责学习的部门: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络机关各支部,督促各支部按要求开展学习,发放学习资料,收集学习心得等工作。
负责宣传的部门:宣传部,负责总局机关党委各种学习的宣传报道,墙报的设计制作等工作。
2.总局机关党委将定期更换总局机关墙报,对各支部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宣传报道,对个人学习心得通过墙报进行展示交流。
3.总局机关党委对好的学习心得,在网站或刊物进行发表,条件成熟时进行集结出版。同时,鼓励各支部积极开展读书笔记展评、学习心得评比、荐书换书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推进总局机关党委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
总局机关党委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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