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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勘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总体框架构想

来源:中国矿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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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诚信体系建设已在各行各业全面推开。不同的行业,一般都立足行业特色,分别就合同契约、产品质量、生产环境、劳动用工、债务偿还、社会义务等方面和环节选择切入点重点加以推进。而在地勘行业,基本上是聚焦在了地勘成果质量这一核心领域。点上突破固然重要,但面上布局必须先行。在地勘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应当首先突出大诚信理念,从全局性的高度和系统性的视野,提出本行业诚信体系的总体框架和保障举措。
  一、地质勘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特殊性
  1.市场主体诚信责任缺失
  地质勘查作业单位及作业者是本行业诚信行为的重要主体,其特殊性表现在:①地勘单位。凭借事业单位的地位及品牌,可谓是“铁打的衙门”,即便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不诚信行为,谁也无权将其驱逐出场,最多给予阶段性限制,日后将所有的责任推卸给前任而不了了之。②民营企业。由于市场准入门槛低,大多是临时拼错的草台班子,即便发生极为严重的不诚信行为,也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十分轻松地改头换面重新做起。③从业人员。长期以来,地勘行业从业者即形成了与单位或企业的依附关系。注册地质师制度“千呼万唤不出来”。工作单位或企业不但可以替个人担责,更可以“强制”个人服从群体的“利益”。
  2.责任主体权益纠结不清
  在诸多行业,甲方对乙方的约束是企业履行诚信的基本保障。然而在地勘行业中这种制约关系非但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甚至时常会出现严重的扭曲。例如,投资方出于转让探矿权或者申请采矿权的需要,可能蓄意向作业方提供虚假矿样或资料,而作业方明知有假却不敢拒绝,甚至主动迎合业主而谋求“蝇头小利”。当前,尽管政府与公众已清楚地认识到,地勘成果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资产所有者的担当责任及实现路径却不甚清晰,一些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矿产资源的投资与分配,“裁判员”、“运动员”同台共舞,地勘成果评审、验收的责任主体缺位或不到位,均给不诚信行为留下诸多的繁衍空间。
  3.地勘产品质量机理复杂
  其一,项目策划与项目成果不呼应。矿产资源为典型的风险性投资,精心策划的项目往往投空,而无心插柳却能意外结出“硕果”。其二,项目实施与项目监管不衔接。地勘工作是典型的“良心活”,多年前就试图效仿建筑行业实施项目监理制,但时至今日却未能得以落地和推广。其三,项目质量与项目检验不对应。一般来说,对地勘成果质量的检验要么需要简单机械的重复,要么需要对采矿结果的漫长等待。可以说,地勘成果质量管理是全球的业界难题,即便在商业文化较为发达的国家,依旧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此外,地勘行业体制转轨尚未完成,过渡期的真空效应更增加了地勘产品质量掌控的复杂性。
  二、地质勘查行业诚信行为的主客观分析
  地勘行业诚信与否,无疑集中体现在了地勘项目作业单位的质量保证,但其诚信与否的背后往往掩盖着相关权、责、利主体的多种主客观因素。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全主观诚信。在主观上坚守诚信,但由于客观上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诚信。
  (2)半主观诚信。在主观上责任心不强,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他方责任,无奈导致不诚信现象的发生。
  (3)半主观不诚信。主观上抱有侥幸,运气好即维持诚信形象,运气差便试图蒙混过关。
  (4)全主观不诚信。主观上心存欺诈。为利益驱使,从一开始就试图瞒天过海而冒天下之大不韪。
  因此说,地勘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因素较为复杂,既不能忽略主客观因素而轻言诚信,也不能以“一时一事”简单地定性诚信。只有从整体上把握地勘行业诚信的机理和表象,从各个角度、各个环节对不诚信行为予以梳理,并且针对性较强地制定相应的举措,方能制订出适应本行业需求的诚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方案。
  三、地质勘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模式选择
  (一)基本模式
  1.甲方验证。即买方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卖方企业的历史、现状、未来进行研判,从技术、经济、管理等各个方面,以及产品研发、生产、售后等各个阶段,对其履行诚信的能力予以评估。
  2.乙方自证。即卖方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向买方企业及社会公众进行展示,或者与买方进行单独沟通,对本企业履行诚信的历史业绩、客观条件、主观意向予以自白,以及对本企业履行诚信的能力予以保证。
  3.丙方认证。即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对企业履行诚信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价,对企业信贷偿还能力进行专项考量,以及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认证,并由中介方向社会提供担保,以取得全社会的认可和信任。
  4.丁方鉴证。即政府从维持经济社会秩序的角度,对企业履行诚信的现实表现予以激励和约束。其中的主要方式是,以行政执法的方式对社会化产品予以质量和技术方面的监督,或以司法的方式对各种不诚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戊方旁证。即社会公众从自身利益或社会责任等角度出发,对企业的不诚信行为进行监督。这种监督一般体现在社会舆论对个案的监督。当前,这种旁证聚焦在了企业履行、担当环保义务和社会责任等热点领域。
  (二)模式选择
  上述五种模式,均是站在不同角度,采取不同方式,对企业诚信行为提供的一种导向和制约。在不同行业、不同时期,每一种实施模式发挥的功效有所不同。虽然有的实施在个别行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采用或许也不甚经济,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某些行业,则往往需要多管齐下。并且在“九龙治水”的同时,还需要多种保障举措加以支撑,当前的地勘行业即是如此。为此,在构建地勘行业诚信体系的伊始,就要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其基本要旨是,各级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首先要将行业管理功能发挥得充分、具体,然后再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自律行为,最后才能发挥出“制度不足文化补”的辅助性功效。
  四、地质勘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保障举措
  1.规制保障
  诚信体系的制度建设要体现全局性、系统性、融贯性。首先,规制保障要划分为以下三个层面,即宏观层面的政策法规;中观层面的行业规范;微观层面的企业制度。其次,要突出行业规范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对各类地勘项目要制定详尽的程序文件和标准文件,并配备生动、现实的示范文本以供从业者参考。最后,要引导相关企业制定出内部激励约束有效、外部衔接协调顺畅的企业制度。当前重点是要率先将投资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落实到位。
  2.资金保障
  资金保障是野外工作者践行诚信的基本前提。一要建立起项目经理责任制,并将资金保障作为其履行职责的基础条件。二是要确保项目资金按预算足额落实到位,尤其要对野外工作津贴发放作为重点指标严格管理。三是要从劳动执法的角度对野外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标准提出要求。四是要建立地质找矿奖励标准,在签约前就要明确对取得重要发现的有功人员如何进行奖励。五是建立工作质量终身负责制,对制造质量事故者予以必要的经济责任追究。
  3.科技保障
  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不仅极大地影响到现有体制的整体格局,更是根本地颠覆了现有机制的基本程序。过去一切不可能、不可行的监管方式均可以较为理想地落到实处。对此建议,一是将地勘项目与“地球大数据平台”接口,对在施的所有地勘项目进行统一监管。二是要建立地勘项目管理数据库,将野外人员的行动轨迹及取得的数据、影相即时上传并不可更改。三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乃至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野外工作进行监控和抽查。
  4.文化保障
  当前,地勘行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诚信文化保障措施的落地。一是对企业诚信行为的评价不能局限在一纸嘉奖或一条曝光,而是要注重积累的过程,即实施动态的积分或减分制。二是对诚信标杆单位,要率先在政府项目发包过程中予以奖励或倾斜,让诚信者得到应有的回馈;对不诚信单位,要严肃地在政府发包项目上实施公开限制。三是要将诚信单位的成果作为全行业的“教科书”,刊登在专业网站上供全体从业人也学习和借鉴。□
  (作者单位: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