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研究院召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总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院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了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
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陈海弟就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尽职履责、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不断夯实基础工作,持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会议还通报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