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纪律的解读

来源:总局纪委综合业务室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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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活纪律的内涵

  党的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着党的形象。

  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义务。

  党员不仅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上,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方面也应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共产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理想信念宗旨的思想和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二、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分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从第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百三十八条共5条。按照违纪违法行为分类,可分三类:

  1.生活奢靡(134条);

  2.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135条-137条);

  3.其他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138条,兜底条款)。

  三、新修订的《条例》特点

  1.将贪图享乐奢靡、追求低级趣味行为列为处分条款,通过纪律条文的方式,把反对“四风”这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事件成果化制度化,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规定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要从重处分,通过纪律约束,促使党员洁身自好,维护良好的生活作风。

  3.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亲属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这是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提出的要求设定的纪律保障条文。家风问题不是小事。家教不严,后院失火,亲属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的,领导干部必须要担责。

  4.规定对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5.规定了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兜底条款,使生活纪律能够约束党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行为,让党员时时处于纪律的监督之中,促使党员处处严格自律,保持良好形象。

  四、典型案例及警示

  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公布的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的案例来看,2018年至今公布的217个案例中,涉及违反生活纪律的有97个,占比44.70%。

  在违反生活纪律的97个案例中,第一类生活奢靡的33人次,占比34.74%,主要是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第二类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的53人次,占比54.64%,其中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27人次,占比50.94%,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的16人次,占比30.77%;第三类其他严重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31人次,占比31.96%。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是违反生活纪律的重灾区,而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又是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的重灾区。

  接下来我们看几个案例,鞍钢集团原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袁雪峰,生活上奢靡腐化,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频繁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

  原内蒙古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张大德,违反生活纪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化源,生活奢靡腐化,开豪车戴名表,热衷收藏高档酒水,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上海银保监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韩沂,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纵容;

  江西银保监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庭建设、家风败坏,配偶对其贪腐行为推波助澜,甚至直接上阵。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拒绝低俗庸俗,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有关要求

  1.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成风化俗、成为习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尤其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2.各级纪检机构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典型问题一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3.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修身齐家、洁身自好,从自身做起,从细节抓起,讲操守、重品行,心存敬畏,坚决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注:以上案例皆来自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